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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6 19:11:03 股吧网页版
东南电子: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赵元元)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赵元元)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赵元元作为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在 2025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务,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赵元元,1979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2 年 2 月至 2013 年 2 月历任浙江乐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合伙人,2013
年 3 月至今任浙江航英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24 年 12 月至今,任温州意华接
插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8 月至今,任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述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会 2 次。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
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
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025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本人对提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同意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日,本人利用出席股东会、董事
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和个人空闲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内部控制和财
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其他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为公司的良好发展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让我能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使本人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该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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