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沈纲祥,作为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沈纲祥,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5年5月至2001年11月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任Research Associate;2006年4月至2008年10月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任Research Scientist;2008年10月至2010年6月在美国Ciena光网络设备公司任Lead Engineer;2010年7月至今任苏州大学电子信息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2015年5月至2021年4月任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除了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外,不存在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法定任职资格,能够保持客观中立的专业判断立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会前获取并审阅各项会议材料,会上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依据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认为这些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了需回避表决的议案之外,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是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了解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检查,在年审期间,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年审工作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等进行了交流,关注审计进程,督促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密切关注投资者在互动易平台提问及公司回复内容,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除了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出专业建议,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日。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人员与我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并吸收本人给予的建议,并为我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 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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