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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19:47:03 股吧网页版
荣旗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世文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世文,作为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世文,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硕士生导师、苏州市政协委员。1994年7月至2002年8月,先后任华北工学院分院讲师、系副主任。2002年8月至今,任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教授、江苏省资本市场研究会理事;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2024年5月任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昆山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苏州交通投资集团外部董事;2025年5月至今任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2020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除了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外,不存在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6次,实际亲自出席董事会6次,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年度公司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会前获取并审阅各项会议材料,会上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依据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认为这些议案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了需回避表决的议案之外,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履行了以下职责: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年度召集并主持了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就 2025
年度补选董事事项,积极获取并了解董事候选人背景资料,对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对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年度召集并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4次。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执行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基于谨慎性,在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回避表决。对公司 2025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制定、2025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年度出席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核。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除此之外,未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在年审期间,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与会计师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
完整。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建议。

(六)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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