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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7 19:59:00 股吧网页版
众智科技: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301361 证券简称:众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股东郑州众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份 2,25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94%)的特定股东郑州众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智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89,1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76%)。

公司于近日收到众智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日,众智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2,25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4%。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892,000 股,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郑州众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52,000 1.94%

数量为 1,360,000 股。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减持计划基本内容

1.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资金安排需要。

2. 本次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 本次拟减持数量、方式及比例:众智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89,1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76%。

4. 本次拟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

5. 本次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二) 持股意向及承诺履行情况

众智投资为本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文峰先生及杨新征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拟减持的公司股东众智投资,郑重承诺如下:

1.本企业自众智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众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众智科技股份,也不由众智科技收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及减持意向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公司的,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并归为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
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公告日,众智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 其他情况

减持主体众智投资在本次拟减持事项中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及说明

1.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 公司将督促上述减持主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众智投资为本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文峰先生及杨新征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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