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红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董事会中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4 次,股东会 2 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没有
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杨红军 4 3 1 0 0 否 2
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
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兼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4 次,本人未有缺席上述会议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共召开 1 次专门会议,审议有关募投项目延期、对外投资购
买股权等事项。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对上述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做出表决。
四、 重点关注事项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对外投资购买股权、修订《公司章程》、聘任审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审慎客观审查,做出了专业判断。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 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履行相关职责,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及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及时、准确、客观及公正。
六、 现场工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深入公司进行现场调研,重点了解、关注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年度审计计划及成果等情况。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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