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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6 19:15:44 股吧网页版
民爆光电: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301362 证券简称:民爆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
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
的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织和行为,促进公司质量不断提高,根据 司的组织和行为,促进公司质量不断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本章程。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
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
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
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
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 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 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 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 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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