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证券代码:301362 证券简称:民爆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和交易金额:为了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合计金额不超过 1 亿美元(含本数)的外汇金额。公司不进行以投机和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2、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额度不超过 1 亿美元(含本数)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法律风险、交易风险、履约风险等,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额度不超过 1 亿美元(含本数)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的背景与目的
由于公司部分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将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的基本情况
远期结售汇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1、主要涉及币种
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额度不超过 1 亿美元(含本数),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3、交易对方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5、流动性安排
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额度不超过 1 亿美元(含本数)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目前受国际政治和经济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外汇汇率波动较大,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公司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尽可能降低因外汇汇率变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主营业务展开的,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投机性套利交易,针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能会存在的风险,公司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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