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0 20:48:41 股吧网页版
美好医疗: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学斌先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学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吴学斌,作为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与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活动,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学斌,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拥有法律职业资格。曾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科员,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主诉检察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现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深圳市普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中图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0 月 9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会,本人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姓 应出席董 缺席董事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未亲自出席董 东会次
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吴学斌 6 0 6 0 0 否 3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谨慎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提交前述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调查、了解并认真地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积极参与讨论、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审慎进行表决。本人对 2025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认为: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认真审阅,了解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