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度,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赋予的各项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任的态度,在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下,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有效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
2025 年也是公司落实长期发展战略的破局之年,公司业务发展上实现多元突破现已经初具赛道多元化、客户多样化的服务能力。面对国内外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公司坚持创新驱动,深化组织变革,严控品质标准,传统优势业务与多元化业务布局取得全面突破。
公司 2025 年度主要业务、产品、经营模式及业绩驱动因素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董事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足够的知情权,严格审核各项议案并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的信息披露均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同时公司董事积极参加有关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主动关注公司战略规划、重大经营决策、风险管理、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等,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表决及信息披露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严格认真行使股东会授予的权力,全面贯彻执行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发挥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选聘审计机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和核查,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定期听取公司审计部工作汇报,参与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2、薪酬与考核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发挥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各项议案进行审议,日常检查薪酬方案是否符合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实际情况,是否遵循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监督和核查 2023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
3、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发挥监督作用。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
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审查第二届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名委员会持续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相关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谨慎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召开 2 次专门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审议公司股权激励等相关议案。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独立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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