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证券代码:301366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存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计划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下同)合计不超过 2,998,750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9,536,201股的 1.4311%。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权益 2,898,750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9,536,201 股的 1.383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权益总数的 96.6653%;预留股票权益 100,000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9,536,201 股的 0.047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权益总数的 3.3347%。预留部分将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失效。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 A 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登记结算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6.89 元/股。
五、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则股票权益的授予价格与权益数量将依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
定作出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94 人,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任职且对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不包含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标准确定。
七、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权益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每次权益归属以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为前提条件。
八、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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