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0 18:57:04 股吧网页版
丰立智能:关于增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301368 证券简称:丰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的外币业务,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及工具:仅限于公司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期货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因公司业务开展实际需要,公司增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本次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期限内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由不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增加至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增加额度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现因公司业务开展实际需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本次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期限内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由不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增加至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审核并签署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批,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单一业务出具董事会决议;授权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的外币业务,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将以真实的业务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增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本次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期限内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由不超过
5,000万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增加至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
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