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9 19:11:21 股吧网页版
国科恒泰: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9


证券代码:301370 证券简称:国科恒泰 公告编号:2025-032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暨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发生变更,股东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所致,不涉及各股东持股数量变动;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触及要约收购。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国科嘉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国丰鼎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丰鼎嘉”)、西藏国科鼎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科鼎奕”)、国科金源(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科嘉和金源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科嘉和金源”)、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科瑞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科瑞鼎”)出具的《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告知函》,国科瑞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国科盈泰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国科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派代表由王戈先生变更为王颂先生。国科瑞鼎已于近日完成委派代表变更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前,国科瑞鼎与国丰鼎嘉、国科鼎奕、国科嘉和金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296,5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2003%,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9.2719%。

变更后,国科瑞鼎与国丰鼎嘉、国科鼎奕、国科嘉和金源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国科瑞鼎与国丰鼎嘉、国科鼎奕、国科嘉和金源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
算,国科瑞鼎合计持有公司 6,069,49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998%(以剔除回购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下同),不再为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国丰鼎嘉、国科鼎奕、国科嘉和金源仍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7,227,0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972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关系构成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互为一致行动人。合伙企业因不涉及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因此以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参照该等规定认定一致行动人。由于此前股东国科瑞鼎、国科嘉和金源、国丰鼎嘉、国科鼎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均为王戈先生,因此,国科瑞鼎、国科嘉和金源、国丰鼎嘉、国科鼎奕互为一致行动人。
二、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戈先生已不再担任国科瑞鼎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上述股东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应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因此,国科瑞鼎与国科嘉和金源、国丰鼎嘉、国科鼎奕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即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国科瑞鼎及其一致行动人国丰鼎嘉、国科鼎奕、国科嘉和金源合计持有公司 43,296,53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2719%,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国科瑞鼎与国丰鼎嘉、国科鼎奕、国科嘉和金源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国科瑞鼎合计持有公司6,069,49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998%。

(2)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国丰鼎嘉、国科鼎奕、国科嘉和金源合计持有公司 37,227,0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9721%,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国科嘉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国丰鼎嘉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 号 14 栋 256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6 月 1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西藏国科鼎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拉萨市金珠西路 158 号阳光新城 B 区 6 栋 2 单元 6-1 号

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