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恒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国科恒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7 号),公司获准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06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4,533.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212.49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84,320.91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 110C000322 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5日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截至 2025 年 6 月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30 日已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1-1 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建设项目(广东国 3,010.45 3,010.45 1,230.67
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2 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建设项目(国科恒 2,937.45 2,937.45 332.59
翔(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15,622.60 15,622.60 8,103.07
3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合计 61,570.50 61,570.50 49,666.33
注: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新增国科恒兴(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广东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国科瑞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国科恒翔(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第三方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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