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陈鑫)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始终秉持忠实、勤勉、审慎、独立的履职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陈鑫,女,197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2004 年 10 月至 2007 年 10 月,就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任博士后研
究人员、副研究员。2007 年 9 月至 2017 年 9 月,就职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
系,任民商法室主任。2017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任法学院教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任北京首钢朗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坚持独立客观的原则,未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已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专项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应出席会议
10 次,均亲自出席,其中现场参会 1 次,通讯方式参会 9 次,不存在缺席或委
托他人出席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6 次,其中年度股东会 1 次,临时股东会 5
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并在会议过程中认真听取股东意见,切实履行与股东的沟通职责。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议合法有效。在履职过程中,本人本着勤勉尽责、诚信务实的态度,会前主动了解并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全面掌握决策所需信息;会议期间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独立、客观的支持。2025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参加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2025 年度薪酬方案,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履职期间,公司亦积极配合提供相关决策所需资料,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具体事项开展审
计、咨询及核查工作;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勤勉
履行相关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就审计工作安排、重点事项及进展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推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与年度审计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调查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开展多次实地现场考察,并通
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及媒体网络报道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及经营运行动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勤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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