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程小可)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始终秉持忠实、勤勉、审慎、独立的履职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
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起
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履职期间为 2025 年 8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2025 年度任期内”),现将 2025 年度
任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程小可,男,197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博士学位,会计学教授。历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8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期内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坚持独立客观的原则,未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已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专项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作为独立董事,本人 2025 年度
任期内应出席会议 4 次,均亲自出席,其中通讯方式参会 4 次,不存在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6 次,其中年度股东会 1 次,临时股东会 5
次,作为独立董事,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应出席会议 2 次,均亲自出席,并在会议过程中认真听取股东意见,切实履行与股东的沟通职责。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议合法有效。在履职过程中,本人本着勤勉尽责、诚信务实的态度,会前主动了解并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全面掌握决策所需信息;会议期间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独立、客观的支持。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责情况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任期内召集并主持了 5 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密切关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及关联交易等重点领域,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持续督促内部审计工作落实,定期审阅审计计划与完成情况,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在财务监督与风险防控中的重要作用。
(2)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任期内参加了 2 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对企业负责人薪酬相关制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经提名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因此任
期内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后续若公司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任免等
真履行审议、核查与监督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因此任
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具体事项
开展审计、咨询及核查工作;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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