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25 16:23:20 股吧网页版
敷尔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25


证券代码:301371 证券简称:敷尔佳 公告编号:2026-021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6 月2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25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美谷路 500 号公司一楼花果山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立国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22 人,代表股份 469,711,8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0.31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42,17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01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4 人,代表股份 27,540,2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5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7 人,代表股份28,296,8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 人,代表股份 756,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4 人,代表股份 27,540,2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5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审议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682,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
对 29,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弃权 13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267,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0%;反对 29,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5%;弃权1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