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
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
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
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韩雪艳女士、李杰女士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春波女士均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上述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没有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没有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截止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其自身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均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
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年报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沟通协商相关审计事项,包括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审计重点、重要时间节点等,了解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相关审计情况。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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