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
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
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了保证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2025 年 5 月 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了保证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审计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认为《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和鉴证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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