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ZL/PI-0101-05 版次编号: V1.3
受控状态: 受控 发布日期: 2025-10-28
编 制: 龙康俐
审 核: 秦永吉
批 准: 宋川
修改记录页
修改状态 文 件 修 改 记 录
序号 当前版次 修改内容摘要 修改人 修改日期
0 V1.0 初次编写,经创立大会审议通过 龙康俐 2020-08-18
1 V1.1 增加独董相关条款,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龙康俐 2020-12-17
会审议通过
修订上市相关条款,经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2 V1.2 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龙康俐 2021-04-20
日起生效
3 V1.3 修改监事会、股东会相关表述,经2025年第二次 罗笃文 2025-10-28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类别:管理标准 受控:Y
编码:ZL/PI-0101-05 第 1 页
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版次:V1.3 共 8 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方式。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股权比例
超过 50%的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
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类别:管理标准 受控:Y
编码:ZL/PI-0101-05 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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