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ZLPI-0101-23 版次编号: V1.0
受控状态: 受控 发布日期: 2025-10-28
编 制: 罗笃文
审 核: 秦永吉
批 准: 宋川
修改记录页
修改状态 文 件 修 改 记 录
序号 当前版次 修改内容摘要 修改人 修改日期
0 V1.0 初次编写,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罗笃文 2025-10-28
过
类别:管理标准 受控:Y
编码:ZLPI-0101-23 第 1 页
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版次:V1.0 共 4 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四)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
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的机构。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依据本制度开展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类别:管理标准 受控:Y
编码:ZLPI-0101-23 第 2 页
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版次:V1.0 共 4 页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
第七条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领取报酬。除津贴外,独
立董事不享受公司其他薪酬、社保或福利待遇等。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第八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公司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