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文件编号: ZL/PI-0101-02 版次编号: V1.4
受控状态: 受控 发布日期: 2025-10-28
编制: 龙康俐
审核: 秦永吉
批准: 宋川
修改记录页
修改状态 文件修改记录
序号 当前版次 修改内容摘要 修改人 修改日期
0 V1.0 初次编写,经创立大会审议通过 龙康俐 2020-08-18
1 V1.1 增加独董相关条款,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龙康俐 2020-12-17
会审议通过
修订上市相关条款,经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2 V1.2 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龙康俐 2021-04-20
日起生效
3 V1.3 修订独董相关条款,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龙康俐 2023-12-15
4 V1.4 修改监事会、股东会相关条款,经2025年第二次 罗笃文 2025-10-28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类别:管理标准 受控:Y
编码:ZL/PI-0101-02 第1页
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版次:V1.4 共 10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
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机构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
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职工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得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五条 公司全体董事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并履行其作出的承诺。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中至少应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七条 董事会中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类别:管理标准 受控:Y
编码:ZL/PI-0101-02 第2页
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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