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301376 证券简称:致欧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8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402,468,975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 1,691,900 股后的总股本 400,777,0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2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015.54 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80,155,415.00 元
/402,468,975 股*10 股=1.991592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1592 元/股。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
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402,468,975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1,691,900 股后的总股本 400,777,0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015.54 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3、自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2,468,975 股
剔除已回购股份 1,691,900 股后的 400,777,0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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