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ZLPI-0101-23 版次编号: V1.1
受控状态: 受控 发布日期: 2026-4-29
编 制: 梁泳童
审 核: 钟其喆
批 准: 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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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当前版次 修改内容摘要 修改人 修改日期
0 V1.0 初次编写,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罗笃文 2025-10-28
新增董高目标绩效薪酬占比,绩效薪酬分期支付
0 V1.1 梁泳童 2026-4-29
及发放管理,董高薪酬止付、追索与扣回机制
类别:管理标准 受控:Y
编码:ZLPI-0101-23 第 1 页
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版次:V1.1 共 5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要求。
(二)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绩效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紧密挂钩。
(三)短期与长期相结合原则:建立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与中长期激励收入相结合的薪酬结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程序公正透明原则:薪酬方案的制定、审核、批准、执行及信息披露等程序应规范、透明。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相关薪酬方案应依法依规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专门
类别:管理标准 受控:Y
编码:ZLPI-0101-23 第 2 页
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版次:V1.1 共 5 页
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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