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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00:07:03 股吧网页版
致欧科技: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保证公司长久、持续、健康的经营能力。

二、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2、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3、处理好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公司利润分配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4、坚持现金分红为主,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分红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
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4)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且绝对值达到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但公司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后,现金分红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可以进行现金分红。

当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1)公司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2)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3)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应当相应扣减该股东所应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3、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采取固定比例政策进行现金分红,即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 30%。如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以弥补后的金额为基数计算当年现金分红。

在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尽量提高现金分红的比例。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2)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3)发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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