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基本情况如下: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质。
安永华明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7.10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23.69 亿元。安
永华明的 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 155 家,A 股上市公司
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11.89 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与公司同行业(批发和零售业)的 A 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项目小组的人员构成、重点审计领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独立性等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进行了沟通。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独立审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严格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保持充分有效沟通,按时完成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特此报告。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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