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以及《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处理对外事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 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 签发日常行政、业务和财务文件;
(十) 代表公司处理对外事宜和签订公司日常业务合同;
(十一)决定除应由股东会、董事会审批批准以外的其他重大交易事项;
(十二)《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决定公司下列交易事项: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低于1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10%,或绝对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
(三)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以下;
(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低于10%,或绝对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
(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低于10%,或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以下;
(六)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
(七) 公司与关联法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成交金额在300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超过0.5%的关联交易。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八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 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正确处理所有者、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 组织公司各方面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经营指标,推行行之有效的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经营指标的完成;
(三) 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四) 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公司技术进步和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五)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抓好消防工作,认真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六) 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在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公司职工代表的意见,邀请工会或职工代表列席会议。
第九条 副总经理主要职责:
(一) 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 总经理不在时,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十条 财务总监主要职责:
(一) 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审查、签署重要的财务文件并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二) 组织拟定公司的年度利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和费用预算计划;
(三) 负责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季度、中期、年度财务报告的审核、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及时披露,并对披露的财务数据负责;
(四) 控制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本,审核、监督公司的资金运用及收支平衡;
(五) 向总经理提交财务分析报告,提出改善生产经营的建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