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3 19:02:17 股吧网页版
通达海: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青川)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吴青川,我作为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本人于 2023 年 7 月 6 日被正式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度任
职期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吴青川,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生,博士学位。
2004 年 11 月至今历任南京审计大学国际审计系系主任、经管实验中心副主 任、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南京审计大学社会审计学院副书记(主持),副教 授及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资本市场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国际公共部门会 计与审计研究。2023 年 5 月至今任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 7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 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 情形;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度本人就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
加会议。在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的基础上,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 题,积极参与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无提出 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4 年
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度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吴青川 8 8 0 0 否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2024 年度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会议。

(四)2024 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 本年应参加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3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召集和主 持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管理 层、董事会办公室、内审部门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 对于内审部门持续关注的公司对外担保、财务资助、关联交易、子公司管 理、募集资金使用、银行理财等工作予以支持、指导,就公司自有资金银行 理财超出规定额度等事项,建议公司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流程监督、加强组 织力量;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 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 敦促会计师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敦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子公 司外部单证管理等,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五)出席其他讨论工作

2024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现场参加了与年审会计
师就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两次沟通,现场了解审计进展、审计重点等事项,并督促年审会计师加强审计力量,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审计制度和监管规
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本人还作为独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