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3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收购江苏诉服达数
据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 或“保荐机构”) 作为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海” 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通达海以人民币现金2,564.00万元收购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诉服达”“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40%的股权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2025年9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自然人胡思泽、王亦鸣、张士华、孙钧、陈浩分别签署了《关于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40%股权,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参考,经各方协商确认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2,564.00万元。具体如下:
持有交易标的公司股权情况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对价(万元)
认缴出资(万元) 占比
1 胡思泽 200.00 20.00% 1,282.00
2 王亦鸣 50.00 5.00% 320.50
3 张士华 50.00 5.00% 320.50
4 孙钧 50.00 5.00% 320.50
5 陈浩 50.00 5.00% 320.50
合计 400.00 40.00% 2,564.00
(二)关联交易的情况
股权转让方陈浩为公司行政部员工,同时担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南京海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股权转让方胡思泽为公司曾经的参股企业四川思强科技有限公司的共同控制人之一(2018年3月,公司将持有的四川思强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给四川爱辉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认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一)股权转让方基本情况
1.胡思泽: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303271982***,住所: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主要任职单位及职务:四川爱辉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王亦鸣:男,中国国籍,身份证:3101051967***,住所:上海市长宁区***。主要任职单位及职务:上海沧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3.张士华: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1322351978***,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主要任职单位及职务:河北晨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4.孙钧: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501021986***,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主要任职单位及职务:中金国泰(平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5.陈浩: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201061970***,住址;南京市鼓楼区***,主要任职单位及职务: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员工、南京海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MA1P0QFJ3Y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徐东惠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7-05-1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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