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证券代码:301379 证券简称:天山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4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633,9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633,900 股后的 139,242,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55,696,84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55,696,84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197,572,840 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和每 10 股转增的
股数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
=55,696,840.00 元/141,876,000 股*10 股=3.925740 元。每 10 股转增股数=本次转
增总股数/公司总股本*10 股=55,696,840 股/141,876,000 股*10 股=3.925740 股。
(折算结果均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为:0.3925740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转增股数的比例为:0.3925740(保留七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转增股数的比例)=(前收盘价-0.3925740)÷(1+0.3925740)。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预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股本 141,876,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633,900 股后 139,242,1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5,696,84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197,572,840 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633,900 股后的 139,242,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3.6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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