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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0 19:34:40 股吧网页版
天山电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及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301379 证券简称:天山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3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及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鉴于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能够满足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根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安排,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31.00 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2025年 1 月 2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1)。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实施完成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及《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

1、2025 年 1 月 2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开立,由于
12 月剩余可交易日较少,所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实施与本次回购股
份相关的回购操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3、回购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及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 2,633,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7,572,840 股的 1.3331%,最高成交价为
29.3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7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9,996,728.20 元(不
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 31.00 元/股及调整后的回购上限 21.98 元/股(含)。上述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最低限额 5,000 万元,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8,000 万元。上述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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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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