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301379 证券简称:天山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9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8,243,944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633,900 股后 195,610,0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2.00 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9,122,008.80 元(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78,244,017 股,不送红股。本次转增后
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276,487,961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董事会同意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相匹配,兼顾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者回报,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能够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1,975,241.15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26,219,210.0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母公司 2025 年实现净利
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2,621,921.0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 492,253,859.14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517,382,449.6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492,253,859.14 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8,243,944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633,900
股后 195,610,0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拟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9,122,008.8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4 股,合计转增 78,244,017 股,不送红股。本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276,487,961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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