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天山电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6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2,534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79,846.34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7,616.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72,230.34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年 10 月 21 日出具了《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5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
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分别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灵山县支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灵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世界之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以
及于 2025 年 7 月 7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
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6 个定期存款账户和 2 个
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山县支行 9450****8896 - 募集资金专户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灵山支行 6600****0080 9,484,232.40 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世界之窗支行 7559****0105 9,902,544.67 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 7559****0888 3,931,058.32 募集资金专户
片区五象支行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 7559****0999 6,551,742.51 募集资金专户
片区五象支行 [注]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山支行 8000****0112 11,000,000.00 定期存款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山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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