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挖金客”、“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 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管理层负 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 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 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 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 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 缺陷。公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日常和专项内控评价和内控审计工作,优 化内控流程,确保内控执行的有效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纳 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序号 公司名称 备注
1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
2 北京风笛指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
3 北京运智伟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风笛指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4 北京罗迪尼奥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
5 北京金娃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风笛指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6 北京久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
7 北京音悦邦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久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8 新疆全佳通达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久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9 北京壹通佳悦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
10 香港壹通佳悦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壹通佳悦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1 YTJY Japan 株式会社 香港壹通佳悦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2 Waluer Japan 株式会社 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二)内部控制评价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企业文化、内部 审计、人力资源、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会计系统、财产保护、销售 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对子公司的管理、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货币资金等。
1、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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