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1381 证券简称:赛维时代 公告编号:2025-067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确认收悉。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陈文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陈文辉先生、王志伟先生、张贞智先生、江百灵先生、吴星宇先生、郭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自有资金(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自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公司于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关于现金管理的额度自动作废。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50,000 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 10%。交易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交易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自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公司于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额度自动作废。
公司已就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出具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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