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0 19:07:01 股吧网页版
赛维时代: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1381 证券简称:赛维时代 公告编号:2025-076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8 号)同意注册,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01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0.4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0,04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96,947,169.66 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23,097,830.34 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含增
值税)60,15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 759,895,000.00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56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1.前期已签署的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运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赛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网络”)为“时尚产业供应链及运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二级全资子公司香港兰玛特有限公司(HONGKONG LINEMART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兰玛特”)为“品牌建设与渠道推广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赛维网络、香港兰玛特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后续具体工作,包括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 等 事 项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时尚产业供应链及运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增加,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赛维网络、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品牌建设与渠道推广项目”实施主体增加,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兰玛特、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签署的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成云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成云商”)、Linemart Inc、Linemart NJ Inc 为“物流仓储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增加全资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