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时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赛维时代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正常运营的基础上,公司将部分资金用于证券品种投资,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证券投资事项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及临时公告披露标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7,402,026.22
元。2025 年度公司持有的证券及损益情况详见附件表 1。
(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证券投资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证券投资流程、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要求。公司参与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的证券投资严格遵循《公司章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二、2025 年度衍生品投资情况
(一)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25 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10%。交易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在交易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25 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 10%。交易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交易期限内上述额度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原 2025 年 5 月 19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中关于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额度,于本议案经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作废。
(二)衍生品投资的具体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汇率衍生品投资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 获批的额度 获批的额度使用期 期末金额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
间 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远期结售汇、外 250,000.00 2025 年 11 月 14 日 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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