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0 18:19:24 股吧网页版
蜂助手: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0


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5-062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 2025 年 4 月 28 日《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的前一交易日
(2025 年 7 月 7 日)期间,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通过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135,780 股,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也不参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220,385,490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2,135,780 后的股本,即 218,249,710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1,824,971 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3 股,合计转增 65,474,913 股股份。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85,860,403
股。本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 股=21,824,971 元÷220,385,490 股×10 股≈0.990308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 股转增股数=本次实际转增股数÷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 股=65,474,913 股÷ 220,385,490 股× 10 股≈2.970926 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转增股数)=(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 -0.0990308 元)÷
(1+0.2970926)。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为: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20,385,490股,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74,880股,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也不参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220,385,49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874,880股后的股本,即218,510,610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851,061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6.34%;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65,553,18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85,938,673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及转增数量进行调整。

2、自 2025 年 4 月 28 日《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的前一交易日
(2025 年 7 月 7 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总额
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2,135,780 股,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也不参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 220,385,490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2,135,780 后的股本,即 218,249,710 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1,824,971 元(含税),
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