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管理办法》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 2025 年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合计 26.65 万股(调整后)已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因 4 名激励对象离职和公司 2025 年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合计 62.50 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失效。
经核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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