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文)
作为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遵守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底线,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审议事项审慎发表意见,全面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文,男,1978 年 11 月 25 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
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学士。1999 年 7 月至 2001 年 5 月,在福建星网锐
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原福建实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产品事业部担任硬件
设计工程师;2001 年 8 月至 2003 年 3 月,在深圳市新世纪风舟通讯技术有限公
司担任模拟设计工程师;2003 年 3 月至 2015 年 8 月,在意法半导体研发(深圳)
有限公司汽车产品部担任 IC 设计经理;2015 年 12 月至 2021 年 6 月,在深圳星
忆存储科技有限公司担任 IC 设计总监;2015 年 12 月至今,担任深圳星忆存储
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1 月至今,担任哈尔滨星忆存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021 年 6 月至今,在深圳市锐能微科技有限公司 IC 设计部担任模拟设计经理;
2025 年 12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应出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席董
席董事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出席董 股东会 股东会次
事会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数
次数
1 0 1 0 0 否 0 0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 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均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要求。本人履职期间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也未发生连续十二个月内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不足该期间会议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形。本人在每次会议召开前均对全部议案材料进行全面审阅,会议期间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各项议案逐一认真审议,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发表反对或弃权意见。经核查,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本人未参加任期内的
会议。
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7 次会议,本人参加了任期内的 1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
2025 年 12 月 2 日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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