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向民-已离任)
作为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2025 年度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 12 月,因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时间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本人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向民,男,197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
学电子学学士,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博士。2004 年至 2011 年任职美国科天(KLA-Tencor)公司高级系统应用工程师;2011 年至 2014 年任职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外合作经理;2015 年至2016 年任职二十一世纪晨哨数据(上海)有限公司并购交易管理总监;2016 年至 2017 年任职上海五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 年至 2021年任职恒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2021 年至 2023 年任武汉东湖国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事业部执行董事;2023 年至今任上海十月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投资总监;2020 年 1 月至 2025 年 12 月 1 日
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应出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席董
席董事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出席董 股东会 股东会次
事会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数
次数
10 0 10 0 0 否 5 5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股东会会议 5 次,上述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要求。本人在会议召开前,均对全部议案材料进行全面审阅;会议期间,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各项议案逐一认真审议,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助力公司科学决策。履职期间,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亦未发生连续十二个月内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不足该期间会议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况。经审慎核查,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除按规定需回避表决的事项外,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本人参加了任期内的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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