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相关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根据风险导向原则确定评价范围。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重要控股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为 100%;重大业务事项和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资金活动、生产与仓储、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根据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国际著名的 COSO 内部控制框架,公司主要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对公司整体内控情况进行评估。
1.内部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操作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原由监事会行使的法定监督职权,全部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履行,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规定行使监督职权,对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为: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范了应由股东会审议的重大事项,以及对股东会的职权、召开条件和方式、表决方式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按照功能,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同时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除监督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按规定履行职责外,还对公司的重大投资事项、关联交易事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等决策、履行程序进行监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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