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耿志坚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和勤勉的义务,按期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近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存在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与公司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等情形;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存在妨碍本人独立判断的利害关系;未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及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累计达18天。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9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并与公司经营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谨慎表决,在会议讨论过程中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
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亲自参加并主持召开上述会
议,对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将审议结果报告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了主
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会议
结果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5年 第四届董事会 4、《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
1 4月16日 审计委员会 通过
第六次会议 5、《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议
2 4月24日 审计委员会 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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