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3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6-03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年 5 月 7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 3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其中 1 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激励计划事项后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核查,上述 1 名激励对象在买卖股票时仅知悉本激励计划事项,并未获悉本激励计划相关详细方案内容,其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市场公开信息作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为确保本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基于审慎性原则,该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资格,并承诺后续配合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工作。
另外 2 名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于知悉内幕信息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市场公开信息作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以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综上所述,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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