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0 18:42:41 股吧网页版
光大同创: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编号:2025-0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关系活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动类别

□现场参观

√其他(2025 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

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线上参
参与单位名称 与“2025 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的投资者

时间 2025 年 11 月 20 日 14:30-17:00

地点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董事长、总经理:马增龙

上市公司接待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马英

人员姓名 独立董事:唐都远

董事会秘书:占梦昀

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公司就投资者在本次活动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1、公司投资东莞承林的考虑是什么?对公司发展有什么影
响?

投资者关系活 承林和比亚迪有关系吗?收购承林是不是公司希望切入比
动主要内容 亚迪产业链?能不能展开说说?

谢谢您的关注!

本次收购是在公司立足主业基础上,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领
域,获取新的市场机会,并赋能公司主业,实现双向共赢的战略
布局。

1、快速切入新能源汽车细分领域,打造公司新的增长曲线
东莞承林聚焦新能源汽车行业,主要为国内知名新能源车企提供功能性材料与精密结构件产品,核心产品包括智能电控精密结构件(如铜排、电控引片),具备轻量化与高附加值特性,是智能驾驶“能源-数据”链路的底层支撑。随着下一代电子电气架构集成度提升,此类产品价值占比将呈上升趋势。公司通过战略投资东莞承林,深度切入新能源汽车的关键细分市场,并且将公司在精密加工、材料工艺和质量体系上积累的优势,高效迁移至新能源汽车领域,构建公司提供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的核心能力,这次投资不仅深化了我们与核心大客户的战略协同,更开辟了新的增长曲线,拓展了公司的业务版图。

2、丰富产品矩阵,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实现公司长期价值增长

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东莞承林,实现深度协同。一方面,公司将通过有效整合并深度绑定东莞承林客户资源,依托其技术积累、供应商资质等,快速切入新能源汽车关键模块供应链,挖掘高价值业务增长点,完善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布局;另一方面,通过技术与业务反向导入,将赋能公司主业,丰富产品矩阵、拓宽应用场景,实现产业协同并开辟新的市场机会。未来,公司将通过系统性的整合与统一平台运营管理,最大化协同效益,驱动长期价值增长。

2、对于碳纤维材料,光大同创是怎么看待发展机遇?

谢谢您的关注。碳纤维是一种高性能材料,具有高强、高模、轻质、耐腐蚀和抗疲劳等优异特性,是实现轻量化的最优选之一。伴随着技术进步与需求迭代的双重驱动下,碳纤维材料的应用边界正不断拓宽,从航空航天、工业应用等传统市场现正在拓展至更多市场领域,如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体育用品、医疗等,实现轻量化需求,未来应用前景广阔。

从政策层面,碳纤维被列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的关键材料,在“中国制造 2025”等政策中受到重点扶持,产业链自主可控的需求日益迫切。

除了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和国家政策的支持外,终端消费者对产品“轻量化”需求也在日益增强,企业规模化生产能力、核心工艺技术、稳定供应体系和高质交付能力成为了市场竞争的关键。

公司碳纤维产品已经成功应用于消费电子 3C 产品中,并实现量产交付。同时通过优化材料配方和结构设计,实现更轻、更强的产品性能;公司已完成 3C 行业的专用树脂研发,并且完成树脂涂布生产和碳纤预浸布生产线的建设,具备量产条件。公司持续看好碳纤维材料应用市场,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