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4 年 2 月 1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2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4 年 2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五)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七)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13
日。
(八)2025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九)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十)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中有 8 人已离职(含首次授予 5 人及预留授予 3 人),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1332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另外,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目标值 Am 为 2024 年-2025 年两年的营
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 32.20 亿元 ,触发值 An 为 2024 年-2025 年两年的营业收入
累计值不低于 28.98 亿元,实际完成值为 A。预留授予第一个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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