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工
作,规范财务行为,健全财务监督体系,发挥财务管理工作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
受公司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体制及机构设置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审议批准或实施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坚守职业道德,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公司财务总监为公司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负责和组织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工作。财务总监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七条 公司设置财务部,财务部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公司财务总监完成财务工作职责。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按照财务岗位职责进行分工,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关键岗位定期轮岗,确保各项经济活动相互制衡;公司财务人员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执业操守,同时需具备与所任岗位相称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依法从事财务工作。
第九条 财务会计人员应对所知悉的公司财务信息保守秘密。除法定义务及
获得授权或者批准外,任何人不得对外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财务秘
密。
第十条 财务总监是公司主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向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公司的相关财务工作;
(二)协助总经理开展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三)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财务制度,建立科学、系统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监管体系;
(四)负责组织编制并签署公司财务报告;
(五)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工作;
(六)负责公司财务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专业的财务人员。
第十一条 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人员的考核、奖惩;财务人员的聘用、转
岗,经财务总监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财务人员调岗或离职,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有监交人进行监交,监交人一般为直接上级或直接上级指定人员。
第三章 会计核算基本原则
第十三条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四条 记账本位币: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设置会计科目,会计科目的设置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相关性原则,会计科目应当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三)实用性原则,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公司自身特点,满足公司实际需要。
第十六条 公司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一)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以公司正常的持续经营为前提;
(二)会计核算应当以公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如实地反映经济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四)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配比原则”,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配比,在同一会计期间确认;
(五)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一致性原则”,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六)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
(七)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如果支出所带来的经济收益只与本会计期间有关,那么该项支出就作为收益性支出,如果支出的经济收益不仅与本会计期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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