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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11 19:16:40 股吧网页版
隆扬电子: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六年五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接受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扬电子”、“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隆扬电子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出具持续督导意见的依据,是交易各方提供的资料,并基于其所提供的为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以作为本持续督导意见的补充和修改,或者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隆扬电子发布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全文。

目 录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2
目 录 ...... 3
释 义 ...... 4
一、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 5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5

(二)标的资产过户及交易对价支付情况 ...... 5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5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 5

(一)交易各方出具的主要承诺 ...... 5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19
三、已公告的盈利预测或者利润预测的实现情况 ...... 19

(一)本次交易的承诺期间及承诺净利润 ...... 20

(二)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 20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 21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21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 21

(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21

(二)上市公司 2025 年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 21

(三)上市公司对所购买资产整合管控安排的执行情况 ...... 22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22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 22

(一)上市公司治理情况 ...... 22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23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 23

释 义

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本持续督导期 指 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上市公司、隆扬电子 指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杨慧达、温州慧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荣
交易对方 指 婕、杨慧明、上海茂之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崔玉麟、管丹、张骏锦、胡鹤一、陈余谦

标的公司、德佑新材 指 苏州德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变更为:苏州德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第一步 指 隆扬电子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德佑新材 70%股权

收购

股权收购协议 指 《关于苏州德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
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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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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