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扬电子”、“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399 号文《关于同意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087.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94,687,500.00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2,907,394.3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1,780,105.65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287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 23,069.15 23,019.15
2 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扩产项目 8,078.94 8,078.94
3 研发中心项目 6,133.77 6,133.77
合计 37,281.86 37,231.86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7,178.01 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 109,946.15 万元。
经公司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议案》。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及“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扩产项目”,终止以上募投项目后,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原有募投账户之日当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2024 年 9 月 4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投资建设泰国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 8,000 万元人民币实施泰国电磁屏蔽及其他
相关材料生产基地的项目;2024 年 8 月 15 日,董事会、监事会亦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公司
对“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4 年 10 月 31 日调整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调整“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147,178.01 万元,已使用募集
资金 19,061.89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尚余 128,116.12 万元(不含利息金额及手续费)。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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