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说明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杨慧达、温州慧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荣婕、杨慧明、上海茂之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崔玉麟、管丹、张骏锦、胡鹤一、陈余谦购买其所持有的苏州德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佑新材”或“标的公司”)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情况、防范和填补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及《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前后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2025 年 2 月 28 日/2025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化率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化率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资 223,560.39 221,328.23 -1.00 221,777.01 218,378.63 -1.53
产
归属于母公司 1,904.37 3,078.93 61.68 8,223.17 14,167.45 72.29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07 0.11 61.68 0.29 0.50 72.29
每股净资产 7.89 7.81 -1.00 7.82 7.70 -1.53
根据上表数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均有所上升,但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整合情况未达
摊薄的风险。
二、上市公司对填补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以降低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
(1)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经营效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上市公司日常运营效率。上市公司将全面优化管理流程,降低上市公司运营成本,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有效控制上市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2)通过实施整合计划,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实施整合计划,降低本次交易所带来的并购整合风险,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3)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在保证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给予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4)继续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完善公司的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以适应本次重组后的业务运作及法人治理要求。
上市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间接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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