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铁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铁华,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6年7月至2000年4月任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职员;2000年5月至2015年8月任富拉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区域执行长;2015年9月至今任贝斯哲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3月至今任宁波市鄞州宽仑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宁波埃列达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6月至2020年6月任上海交通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专家顾问;2019年12月至今任宁波小象回家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022年1月至今任宁波马克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6月至今任贝斯哲科技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年6月至今任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2025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 实际出席次数(现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会次数 /通讯方式)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刘铁华 9 9 0 0 否 3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共计参加1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共计参加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共计参加7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对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沟通,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会上,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针对公司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议案,本人均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工作,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三)行使特别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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